日前,農業農村部網站發布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2847號(農業水利類239號)提案答復摘要。農業農村部表示,將繼續指導有條件的試點地區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探索建立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機制。
農業農村部指出,承包土地是農民的重要財產,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退出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201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
近年來,農業農村部組織部分縣(市、區)開展農村承包地退出試點,在明確退出的主體資格、退出的基本程序、補償標準、退出土地利用管理和退地農民生活保障等方面積極探索,積累了有益經驗。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繼續指導有條件的試點地區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探索建立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機制。
在關于明確二輪承包期內無地農民解決土地問題的方式方面,農業農村部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土地,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應當用于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試點中,各地區一方面利用機動地來解決無地少地農戶要地需求,另一方面還探索了通過發放補貼、貨幣補償、公益崗位安置等辦法來解決無地少地農戶生活困難。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指導試點地區通過各種途徑解決無地少地農戶需求。
此外,關于探索建立政府籌資對退出土地農戶給予社會保障的補償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目前我國已構建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大制度平臺,從制度上實現了對社會成員的全覆蓋。退出土地的農民,可根據其就業情況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職工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規定繳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補助或補償,可以選擇記入個人賬戶。地方政府可以對退出土地的農民進行補貼,也可以通過農民個人多繳費,提高個人賬戶積累額,增加未來的養老金水平。下一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繼續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制度平穩運行,增強兜底保障功能,進一步落實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推動城鄉居民養老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使退出土地的農民能夠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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