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關于做好2022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農牧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做好2022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落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確定補貼重點和優先補貼機具。各盟市要盡快將2022年補貼資金下達到旗縣,突出向糧食主產區和產糧大縣傾斜,最大限度滿足脫貧地區需求,真正把有限資金用在刀刃上。在支持重點上,對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所需機具、保護性耕作機具優先補貼,加快資金兌付,切實滿足購機者需求。在補貼政策實施上,對補貼范圍內適宜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模式的機具補貼額測算比例由原來不足30%,提高到35%;對未在補貼范圍內符合條件的機具通過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給予補貼,將補貼額測算比例提高到35%,有效保障機具供給。各盟市要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測,按需開展旗縣際余缺調劑,督促旗縣加快補貼資金結算和兌付進度,確保年度資金當年兌付完成。
二、持續推進補貼政策穩定高效實施。2022年,自治區將推進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三合一”辦理工作,實現從農機生產制造到補貼辦理全過程數據追蹤,具體實施方案另行通知。繼續保持政策連續性和可持續性,自治區境內農機生產企業和區內外安裝類擠奶機生產企業可直銷配貨,購機者申領補貼事項按照《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執行。自治區將對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品目降低補貼標準,技術相對落后的品目或檔次機具逐步退出補貼范圍。
三、加快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進度。各盟市要嚴格按照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導旗縣細化工作措施,強化政策宣傳,積極開展報廢農機回收企業申報,及時受理報廢更新補貼申請,加快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更新,確保本盟市年內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旗縣數量占比90%以上,切實扭轉政策落實緩慢問題。
四、強化信息公開和政策宣傳。各地要全力推進信息公開,充分發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作用,完整準確公開各類信息,確保專欄建設科學規范、運行穩定有效,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新媒體等手段,明確宣傳重點,創新宣傳形式,加強新一輪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解讀,針對性加大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機具納入購置補貼的宣傳力度,促進擴種大豆油料生產觀念深入人心,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
五、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各地要認真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和異常情形主動報告制度,始終對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要加大重點機具核查力度,嚴厲打擊虛開發票、虛購報補等嚴重違規行為。要強化農財兩部門聯合查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時約談涉事企業和購機者,并按規定進行處理,對涉嫌較重或嚴重的違規行為,及時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處理,有效維護政策實施良好秩序。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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