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 琪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部署要求,切實做好“十四五”時期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表示,2021年,金融精準扶貧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同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平穩過渡,各項政策和制度調整優化。存量金融精準扶貧貸款風險可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的信貸支持接續推進,涉農貸款穩步增長,多元化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到2025年,金融扶貧成果鞏固拓展,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自我發展能力明顯增強。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信貸、債券、股權、期貨、保險等金融子市場支農作用有效發揮,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鄉村振興重點領域融資狀況持續改善,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
《意見》主要遵循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平穩過渡和梯次推進相結合,二是統籌謀劃和因地制宜相結合,三是市場化運作和政策扶持相結合,四是鼓勵創新和防控風險相結合。
《意見》提出,金融機構要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強化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融資保障、建立健全種業發展融資支持體系、支持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增加對農業農村綠色發展的資金投入、研究支持鄉村建設行動的有效模式、做好城鄉融合發展的綜合金融服務等八個重點領域,加大金融資源投入。
《意見》對原金融精準扶貧產品和金融支農產品、民生領域貸款產品等進行整合優化,以小額信用貸款、產業帶動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民生領域貸款、農村資產抵押質押貸款、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保險產品等十類金融產品為重點,充分發揮信貸、債券、股權、期貨、保險等金融子市場合力,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意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服務能力提出了明確要求,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改進內部資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強化金融科技賦能。同時,《意見》明確,將通過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推動儲蓄國債下鄉、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持續完善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并通過資金支持、財稅獎補和風險分擔、考核評價和監管約束等措施,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激勵約束。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加強與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充分總結借鑒金融精準幫扶工作成效經驗,強化統計監測,推進數據共享,推動《意見》落實落地,切實鞏固好金融扶貧工作成果,不斷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質效,助力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責任編輯: 張慕琛 ]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部署要求,切實做好“十四五”時期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表示,2021年,金融精準扶貧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同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平穩過渡,各項政策和制度調整優化。存量金融精準扶貧貸款風險可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的信貸支持接續推進,涉農貸款穩步增長,多元化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到2025年,金融扶貧成果鞏固拓展,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自我發展能力明顯增強。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信貸、債券、股權、期貨、保險等金融子市場支農作用有效發揮,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鄉村振興重點領域融資狀況持續改善,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
《意見》主要遵循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平穩過渡和梯次推進相結合,二是統籌謀劃和因地制宜相結合,三是市場化運作和政策扶持相結合,四是鼓勵創新和防控風險相結合。
《意見》提出,金融機構要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強化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融資保障、建立健全種業發展融資支持體系、支持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增加對農業農村綠色發展的資金投入、研究支持鄉村建設行動的有效模式、做好城鄉融合發展的綜合金融服務等八個重點領域,加大金融資源投入。
《意見》對原金融精準扶貧產品和金融支農產品、民生領域貸款產品等進行整合優化,以小額信用貸款、產業帶動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民生領域貸款、農村資產抵押質押貸款、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保險產品等十類金融產品為重點,充分發揮信貸、債券、股權、期貨、保險等金融子市場合力,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意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服務能力提出了明確要求,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改進內部資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強化金融科技賦能。同時,《意見》明確,將通過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推動儲蓄國債下鄉、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持續完善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并通過資金支持、財稅獎補和風險分擔、考核評價和監管約束等措施,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激勵約束。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加強與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充分總結借鑒金融精準幫扶工作成效經驗,強化統計監測,推進數據共享,推動《意見》落實落地,切實鞏固好金融扶貧工作成果,不斷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質效,助力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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