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農業溫室大棚補助項目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特色現代農業建設的 部署要求,根據福建省“十四五”農業規劃,繼續實施設施農業 溫室大棚財政補助項目,提升我區農產品種植基地設施化水平, 根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設施農 業溫室大棚財政補助項目資金管理的通知》(閩農綜〔2021〕88 號)精神,結合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規 范和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0〕43 號)、 漳州市龍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 定糧食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政辦〔2021〕33 號)文件要求, 制定本實施方案。